|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聯絡人 | 楊雅婷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646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62055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文山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契約第15條及「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1項規定以議定書方式辦理契約變更。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97992625 |
| 廠商名稱 |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興隆路3段111號 |
| 廠商電話 | (02) 29307930 |
| 決標金額 | 83,25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8/11 - 106/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2129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26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27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辦理社區整合照顧服務(文山區)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83,25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83,25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8/1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8/24 |
| 契約編號 | 1062055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83,25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契約第15條、衛生福利部社家署106年2月24日社家老字第1060000741號函、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1項及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暨社區整合照顧服務(石頭湯)個案服務流程。 2.變更事項: (1)自106年1月起實施計畫第壹拾條第七項「走動式居家服務費」之「專業督導費」項目調整為每案「600元」,「營運費」項目調整為「居服員達50名以上之單位,每月最高24,000元;30名至49名者,每月最高20,000元;29名以下者每月最高16,000元」。 (2)為因應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暨社區整合照顧服務(石頭湯)個案服務流程修正,實施計畫第玖條、二、(四)之個案管理服務流程變更如下: A.非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服務對象:維持依實施計畫之個案管理服務流程辦理。 B.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服務對象:依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暨社區整合照顧服務(石頭湯)個案服務流程辦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