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續約時,有關「專業服務費」(不含行政人力)之經費核撥標準,依原契約所約定之「共同性經費標準」之費率調整。餘依原契約條件及固定服務費用(率)辦理。評鑑績效為甲等以上(80分以上)者,得辦理續約2年(詳實施計畫第拾捌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公用辦公室
押標金額度
每行政區新臺幣10萬元整(投標2區者,應分別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6/1/1(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起始日-1071231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二、設有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科、系、所之學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委託期限:自106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起始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實施計畫第伍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2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每區10萬元(得標2區者,應分別繳納)。
二、本案計分12個行政區域,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每一廠商以服務2個行政區為限。
三、採固定服務費用/費率給付,106年至107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分別為7,065萬6,120元,108年至109年後續擴充期間金額分別為7,211萬7,912元。本委託經費及後續擴充年度之委託項目與費用,應俟完成法定程序,依臺北市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為本契約金額上限核實支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詳實施計畫第捌條)。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1月3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婦幼科27208889轉1955蔡宜君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