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3項規定以「議定書」方式辦理契約變更,並補具辦理結果之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康寧路3段75巷137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7/12/22 - 107/12/31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暨契約第15條。
(2)本府106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2613200號函及107年9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76010433號函。
(3)本局106年12月28日委託服務專案小組第4次定期會會議紀錄決議。
(4)本局106年12月15日令頒廢止「老人活動據點方案實施計畫」、衛生福利部105年12月30日部授家字第1050801261號函修正「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計畫」。
(5) 107年8月6日北市社綜字第1076034470號公告修訂「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6) 行政院107年8月1日院臺衛字第1070025211號函核定「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方案」暨衛生福利部107年8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71362921號函。
(7)本局107年9月21日委託服務專案小組第3次定期會會議紀錄決議。
(8)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2月22日北市環資字第10636693700號函。
(9)本府財政局107年4月19日府授財產字第1076016283號函。
2.變更事項:
(1)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經本局核備請領老人服務中心專業服務費之社工人員(含督導),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1,000元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
(2)其他事項詳如條文修正對照表,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3.本次變更部分加帳金額:新臺幣6萬元。(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1,000元*5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