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f_shan377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資格為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及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以上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定開標日:109年10月14日,並於109年10月20日進行審查委員會。
2.本案收取押標金:15萬元。履約保證金:30萬元。保固保證金:9萬元,保固期間3年。
3.履約期限為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10/6)中午12時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院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10/13)。
4.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309萬6,000元整(3,096,000元)。
5.因配合本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政策,將以雲端電子發票取代傳統紙本之單據或發票,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