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f_shan377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院華岡院區並安裝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鍋爐系統相關設備之製造及按裝配管工程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定決標日:108年4月30日。
2.本案收取押標金:67,000元。履約保證金:134,000元。保固保證金:40,000元。
3.本案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院華岡院區並安裝測試完畢,1次交清,驗收完成後1次付款。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4/22)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院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4/29)。
5.如對本案購買物品之規格內容有疑問,得洽本院分機114李先生;另對招標程序及契約內容,得洽分機309蔣小姐。
6.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33萬5,676元整。
7.投標請附詳細價目表,得使用投標須知內版本,亦可使用自有格式(自家的報價單)。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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