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瓦斯燃料及安全維修採購案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決標日:105/1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明欣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7,160
原始預算
$ 610,000
底價金額
$ 247,060
決標折數
95.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代碼 3.79.1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貴瑩
聯絡電話 (02)28611380#221
機關代碼 3.79.12.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人 王貴瑩
聯絡電話 (02)28611380#221
傳真號碼 (02)28621034
電子郵件信箱 df_a132406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期限(107年1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2 09:00
開標地點 華岡院區二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D201氣體燃料供應業、F212050石油製品零售業、F112040石油製品批發業或其他相關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非新興計畫或原分支項目內增列經費非重要政事,及具有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故得先行決標,惟106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為新臺幣610,000元整,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1月18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逾期將不予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貴瑩
聯絡電話
(02)28611380#221
機關代碼
3.79.12.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人
王貴瑩
聯絡電話
(02)28611380#221
傳真號碼
(02)28621034
電子郵件信箱
df_a132406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期限(107年1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2 09:00
開標地點
華岡院區二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D201氣體燃料供應業、F212050石油製品零售業、F112040石油製品批發業或其他相關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非新興計畫或原分支項目內增列經費非重要政事,及具有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故得先行決標,惟106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為新臺幣610,000元整,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1月18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逾期將不予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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