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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_songyy@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020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電匯至本機關帳戶或現場至出納繳費
開標地點
112020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75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持續執行、不可中斷之勞務服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020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75號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係採用本府112年3月1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6757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2種情形之一:
1.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2.其他證明文件: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應檢附證件項目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收受招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前將招標文件送達本院行政管理組。
二、本案開標後,進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該階段不合格者,其服務建議書不予評選。
三、於資格審查後,將另函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日期另訂),經評選決定最優勝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約)作業。
四、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12年10月25日下班前以書面向本院提出;另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故本院釋疑期限為112年11月3日下班前。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院行政管理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28581081轉分機30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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