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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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75號行政管理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電匯至本機關帳戶或現場至出納繳費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75號致和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75號行政管理組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係採用本府108年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收受招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中午12點30分,下午1點至5點前 送達本院行政管理組。
2.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3.本案收取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5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6月1日)。
4.依據106年10月30日本府府工採字第10632182500號函規定,須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為新台幣4,570,000元整。
5.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院行政管理組02-28581081轉分機275趙承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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