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7006 已決標公告

113年臺北市城中社會福利綜合大樓辦公室環境清潔委外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8,022
原始預算
$ 1,038,13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代碼 3.79.12.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簡木桹
聯絡電話 (02)23615295#6901
機關代碼 3.79.12.3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聯絡人 簡木桹
聯絡電話 (02)23615295#6901
傳真號碼 (02)23610195
電子郵件信箱 wj095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38,13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贈購之項目與經費為清潔材料費、垃圾清運費及大樓環境清潔等費用,增購之金額至多新臺幣10萬4,129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6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地下1樓霍格華茲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5樓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本府頒定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病媒防治從業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5樓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組」(以本中心收迄時間為憑,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3.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中心簡先生,02-23615295#6901。 4.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審事宜,評審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即112年9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中心提出(逾期者恕不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中心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以1日計),即112年9月23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33
聯絡人
簡木桹
聯絡電話
(02)23615295#6901
機關代碼
3.79.12.3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聯絡人
簡木桹
聯絡電話
(02)23615295#6901
傳真號碼
(02)23610195
電子郵件信箱
wj095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38,13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贈購之項目與經費為清潔材料費、垃圾清運費及大樓環境清潔等費用,增購之金額至多新臺幣10萬4,129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6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地下1樓霍格華茲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5樓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本府頒定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病媒防治從業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5樓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組」(以本中心收迄時間為憑,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3.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中心簡先生,02-23615295#6901。 4.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審事宜,評審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即112年9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中心提出(逾期者恕不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中心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以1日計),即112年9月23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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