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79.12.3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2.33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 中正區 延平南路123號 |
| 聯絡人 | 簡木桹 |
| 聯絡電話 | (02) 23615295 #6901 |
| 傳真號碼 | (02) 23610195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00903S0126a111 |
|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 原有採購案由本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中正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調整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3 |
| 廠商代碼 | 76904597 |
| 廠商名稱 | 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其他:廠商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大直街20巷18號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5326180 |
| 其他:決標金額 | 26,176,334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3/01/01 - 114/12/31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廠商代碼 | 99349621 |
| 其他:廠商名稱 |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
| 其他: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3 |
| 其他:品項名稱 | 第2區 |
| 其他:單位 | 式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財團法人台北基督教女青年會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6,176,334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6,176,334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2/12/22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2/12/25 |
| 其他:執行現況 | 全案已決標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00903S0126a111-2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73,293,243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33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次為第2次契約變更。 2.變更依據: (1)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3項與第7項。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4款與第7款。 (3)契約書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肆點。 (4)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128791號函頒修正「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5)本市112年10月11日府社綜字第1123146431號公告「臺北市政府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3.本次係因評鑑結果符合續約條件,履約期限延長2年至114年12月31日止。 4.第1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加帳1,820萬8,732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加帳478萬2,879元,本區共加帳2,299萬1,611元,加帳後本區契約價金調整為4,679萬879元。 5.第2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加帳2,429萬2,847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加帳188萬3,487元,本區共加帳2,617萬6,334元,加帳後本區契約價金調整為4,956萬3,713元。 6.第3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加帳2,252萬4,92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加帳160萬378元,本區共加帳2,412萬5,298元,加帳後本區契約價金調整為4,584萬7,765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