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05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dn_master@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05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4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四段105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80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環保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招標採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另計。
(二)本案件之公告時間為109年01月03日(五),截標時間為109年01月10日(星期五)17時00分,投標資料需於截止前寄達或送達本園行政辦公室收,逾期不予受理。專人送達者以行政辦公室收件為主。
(三)開標時間:109年01月13日(一)10時30分於本園二樓教保室舉行(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於本場地進行開標,將另擇場地進行開標作業)。
(四)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01月09日(四)16時30分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上班日。
(五)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20,000元整。
(六)公告招標後,如遇有特殊原因,本園得停止招標作業。
(七)得標者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或經公證之影本﹞送本校查驗,如影本與正本相符,始得辦理訂約,如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得標資格;或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得標權。
(八)廠商對本須知如有疑義可提出詢問,由本園業務相關單位說明解答,其解釋權僅屬本園。(本園聯絡人及電話:行政組長2939-5526#15)。
(九)本案日後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得標廠商前往說明時,得標廠商不得拒絕。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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