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208巷5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dw_master@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園2樓教保室(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208巷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208巷5號1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科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 甲級電器承裝業
廠商應檢附資格文件依投標須知第1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預定開標日期:109年6月24日(星期三)14:00,並接續(預計14:30)辦理評選,由各廠商進行簡報。
2.截止收件日或開標當日如遇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各以次一辦公日之同時間辦理截止收件或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19日17:00前以書面送達本園請求釋疑,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本園將於109年6月20日17:0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廠商如要看現場,請於等標期上班時間先預約(02-28237022或28231827#17蔡小姐),並請配合本園防疫措施自備口罩及消毒。
5.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壓標金者,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無法使用本方式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6.本工程預計於本年度暑假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30日曆天內竣工。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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