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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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99巷2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元,招標文件向本園行政組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99巷28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之採購文件智慧協助系統最新版本之府頒契約(1110110)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非拒絕往來廠商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及室內裝修業
二、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
三、押標金繳納憑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六、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八、詳細價目表(含總表、工程預算明細表、單價分析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1,422,300元整。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11年4月21日止。
3.電子領標: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電子領標者,需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一併裝入投標信封內一起寄送或自行送達。
4.本案開標日為4/25(一)下午13:30開標,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5.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指引,廠商入園請出示接種疫苗或快篩等文件證明,詳細內容請參考入園注意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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