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in115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道路改善及維護暨災害搶修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北、南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4/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85,972,6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5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wdsyu@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972,6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1項及B-1項:後續擴充金額各以63,403,500元為上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限以屆117年3月31日為限;A-2項及B-2項:後續擴充金額各以1,075,988元為上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限以屆117年3月31日為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2/12
原公告日 114/12/03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18 10:00
開標時間 114/12/18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另契約執行至116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兩者無論何者先至,即表示契約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細表。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2月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其他:固定費用 :本案採各項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各項之固定費用給付。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孫尚文/電話:(02)2720-8889#8224)。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B-1項:「115年度道路改善及維護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南區)」及B-2項:「115年度災害搶修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南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2,986,325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wdsyu@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972,6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1項及B-1項:後續擴充金額各以63,403,500元為上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限以屆117年3月31日為限;A-2項及B-2項:後續擴充金額各以1,075,988元為上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限以屆117年3月31日為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2/12
原公告日
114/12/03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18 10:00
開標時間
114/12/18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另契約執行至116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兩者無論何者先至,即表示契約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細表。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2月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其他:固定費用
:本案採各項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各項之固定費用給付。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孫尚文/電話:(02)2720-8889#8224)。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B-1項:「115年度道路改善及維護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南區)」及B-2項:「115年度災害搶修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南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2,986,325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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