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採購發包中心S306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函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專業營造業: 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 。
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701010電信工程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訂於112年4月25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6)開標室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4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2.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3.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本案副本契約採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之電子契約方式辦理。
4.依投標須知第六點公告底價為:新臺幣907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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