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25S0078 已截止

臺北市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伺服器、儲存設備暨儲域交換器汰換建置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日:115/07/17 截止日:115/07/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7,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2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bv979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70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17
原公告日 115/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24 09:00
開標時間 115/07/2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案購置設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25個日曆天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書、投標須知、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7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固定費用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伺服器(詳細價目表-A表)為新臺幣290萬元;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儲存設備(詳細價目表-B表)為新臺幣380萬元;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儲域交換器設備(詳細價目表-C表)為新臺幣80萬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連明哲/電話:(02)2720-8889#7532)。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bv979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70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17
原公告日
115/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24 09:00
開標時間
115/07/2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案購置設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25個日曆天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書、投標須知、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7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固定費用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伺服器(詳細價目表-A表)為新臺幣290萬元;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儲存設備(詳細價目表-B表)為新臺幣380萬元;地政主資料中心虛擬作業平臺儲域交換器設備(詳細價目表-C表)為新臺幣80萬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連明哲/電話:(02)2720-8889#7532)。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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