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599010配管工程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須具備下列各項證照(每項1人(含)以上):
(1)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含)以上資格者或取得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證書。
上述證照人員應檢附於投標廠商(投保單位)加保1個月以上勞保投保資料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維修人員至少1人(含)以上須取得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並檢附於投標廠商(投保單位)加保1個月以上勞保投保資料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承辦人:劉楷峻/電話:(02)2555-3000#2211)。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5年6月29日至118年6月28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不及於115年6月29日前決標,則以決標次日起算3年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名稱
項次B:和平院區、婦幼院區、中興院區、陽明院區、林森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