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223P0014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M-Police警用行動載具汰換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5/04/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詡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838,306
原始預算
$ 22,108,617
底價金額
$ 21,927,000
決標折數
95.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92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之標餘款為上限(預算金額減契約價金),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擴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2 09:00
開標時間 115/04/02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110949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8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5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公告底價 新臺幣21,927,00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承辦人員:雷先生;電話:02-2383164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6月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92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之標餘款為上限(預算金額減契約價金),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擴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2 09:00
開標時間
115/04/02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110949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8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5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公告底價
新臺幣21,927,00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承辦人員:雷先生;電話:02-2383164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6月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2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