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公共工程圖形資訊管理系統移轉及維護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4/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公共工程資訊學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8,000
原始預算
$ 700,000
底價金額
$ 68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昭秀/賴堅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7/8606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聯絡人 陳昭秀/賴堅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7/8606
傳真號碼 (02)27596990
電子郵件信箱 br996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決標日若逾115年1月1日,則為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5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6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公共工程圖形資訊管理系統相關之履約證明(如驗收證明書或可證明完成履約之文件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方式 :本採購為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辦理限制性招標,並為增加競爭機制,搭配公告程序作為邀請其他廠商比價、議價。
其他: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決標原則 :最低標,本採購案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如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時,將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同點第4款原則辦理。
其他:押標金、履保金及保固金 :免收。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12月14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算起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 計。 2.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昭秀/賴堅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7/8606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聯絡人
陳昭秀/賴堅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7/8606
傳真號碼
(02)27596990
電子郵件信箱
br996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決標日若逾115年1月1日,則為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5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6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公共工程圖形資訊管理系統相關之履約證明(如驗收證明書或可證明完成履約之文件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方式
:本採購為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辦理限制性招標,並為增加競爭機制,搭配公告程序作為邀請其他廠商比價、議價。
其他: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決標原則
:最低標,本採購案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如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時,將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同點第4款原則辦理。
其他:押標金、履保金及保固金
:免收。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12月14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算起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 計。 2.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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