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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機關得要求廠商由本所整體評估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且無履約爭議者,以原合約工作項目單價展延期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擴充上限金額950萬元。
2. 後續擴充所需經費尚待臺北市議會完成法定審議程序,以履約當年度工作服務所需為範圍,並視工作執行情形,依原合約之條件,完成法定後續擴充之採購程序後始得履約。後續擴充實際經費以當年度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A102080園藝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本次招標文件修正契約主文第7條。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者,仍視為合格標。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
其他:固定費用
:本案採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內湖區公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承辦人:許凱雯/電話:(02)2792-5828#321)。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