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16C0166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內湖區鄰里公園、公有地綠化點綠化預約工程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4/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葉營景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60,000
原始預算
$ 13,210,000
底價金額
$ 12,500,000
決標折數
58.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美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賴美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udd-4337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40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要求廠商由本所整體評估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且無履約爭議者,以原契約工作項目單價展延期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擴充上限金額1,321萬元。 2、後續擴充所需經費尚待臺北市議會完成法定審議程序,以履約當年度工作服務所需為範圍,並視工作執行情形,依原契約之條件,完成法定後續擴充之採購程序後始得履約。後續擴充實際經費以當年度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4 09:30
開標時間 114/12/24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施工單開立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各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規定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工程係以案(施工單)施工,每案之工期均未達180天,契約項目非營建材料,且無編列物價指數調整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僅需符合以下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3.A101011種苗業。 4.A102080園藝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 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其他:公告底價 :新臺幣12,500,000元。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承辦人:郭信厚/電話:(02)27925828分機291)。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3月24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美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賴美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udd-4337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40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要求廠商由本所整體評估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且無履約爭議者,以原契約工作項目單價展延期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擴充上限金額1,321萬元。 2、後續擴充所需經費尚待臺北市議會完成法定審議程序,以履約當年度工作服務所需為範圍,並視工作執行情形,依原契約之條件,完成法定後續擴充之採購程序後始得履約。後續擴充實際經費以當年度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4 09:30
開標時間
114/12/24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施工單開立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各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規定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工程係以案(施工單)施工,每案之工期均未達180天,契約項目非營建材料,且無編列物價指數調整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僅需符合以下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3.A101011種苗業。 4.A102080園藝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 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其他:公告底價
:新臺幣12,500,000元。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承辦人:郭信厚/電話:(02)27925828分機291)。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3月24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