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3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120 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空白標單之PCCES檔案。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9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9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9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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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公告底價
:新臺幣4,799萬9,572元整。
※洽辦機關(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塗于芮/電話:(02)27208889分機1430)。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12月29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9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