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723S0086a11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廢棄物收受系統等相關設備(垃圾及灰燼吊車機電設備)整修維護作業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3/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科尼起重機設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00,000
原始預算
$ 26,899,500
底價金額
$ 26,895,000
決標折數
98.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陳明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bd4287@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及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132萬5,000元整之權利,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3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0:00
開標時間 113/12/11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9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與本廠垃圾焚化作業有重大關係,以保障機關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 (1)EZ02010起重工程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 (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汽電共生設備之大型垃圾焚化廠之垃圾吊車新設或改善之承做能力, 且具有與本廠垃圾吊車125KW同等級容量(含以上)、功能之變頻器承做安裝、更新或調機能力等相關驗收證明文件,內容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維修人員須具備三菱Q系列PLC之受訓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112台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承辦人員:陳俊良;電話:02-28360050轉47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陳明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bd4287@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及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132萬5,000元整之權利,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3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0:00
開標時間
113/12/11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9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與本廠垃圾焚化作業有重大關係,以保障機關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 (1)EZ02010起重工程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 (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汽電共生設備之大型垃圾焚化廠之垃圾吊車新設或改善之承做能力, 且具有與本廠垃圾吊車125KW同等級容量(含以上)、功能之變頻器承做安裝、更新或調機能力等相關驗收證明文件,內容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維修人員須具備三菱Q系列PLC之受訓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112台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承辦人員:陳俊良;電話:02-28360050轉47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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