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dd-4337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5,373,684元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設計規劃:包含結構系統符合最新設計規範要求、評估基地特性及交通流量,妥善規劃人車交通動線、停車空間、屋頂須設置特殊設備如防情、天線設備等、建築外觀則建議以塗料為主,並可搭配鋁包板、組合式外牆板及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標章等級規定。
2. 細部設計:室內空間之地面及地下層防水及排水等設施之規劃設計並妥善配置及加裝警示設備、待勤室(分別、分層規劃)、電梯工程(分層管制)、傢俱設備(固定式)、友善場所(依無障礙設施設備規定)、辦公空間應有良好之通風、採光及照明設備,且應有適當之遮陽設計及監控系統完善以控管人員進出及保障設備、警具等財產之安全。
3. 機電規劃:電氣、弱電、給水、排水、消防、空調及指標系統等。
4. 其他:開工前應先行評估基地內現有行道樹遷移計畫並完成遷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9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自決標日起依各約定限期履約,工程之施工工期為750日曆天。(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須同時符合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及建築師事務所等資格條件。(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符合所有資格者仍得單獨投標。
*本案訂有特定資格:囿於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林育新;電話:(02)27208889分機799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7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7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11月12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採購案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代辦,並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發包業務。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