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906S0100a113 已決標公告

113年焚化再生粒料委託再利用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3/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國地股份有限公司、尚昀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397,500
原始預算
$ 11,500,000
底價金額
$ 73,500,000
決標折數
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2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原契約約定之履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至新契約發包簽訂為止並以115年3月31日為限。2.擴充數量:114年預估處理量為85,000公噸、115年預估處理量為2,500公噸,機關保留採購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3.擴充金額:114年採購金額上限8,500萬元、115年採購金額上限250萬元 。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1/16 11: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標案順利進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全數用盡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經檢討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 (1)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C901030水泥製造業或 (2)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及C901030水泥製造業或 (3)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C90104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或 (4)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及C90104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或 (5)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或 (6)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及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二、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允許由分包廠商代替投標廠商應符合之部分資格。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 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本次僅就未購足數量(11,500公噸)進行招標。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承辦人員:魏小姐;電話:(02)27961833分機21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焚化再生粒料委託處理費
預估數量 11500
單位 公噸
截標時間 113/01/16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2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原契約約定之履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至新契約發包簽訂為止並以115年3月31日為限。2.擴充數量:114年預估處理量為85,000公噸、115年預估處理量為2,500公噸,機關保留採購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3.擴充金額:114年採購金額上限8,500萬元、115年採購金額上限250萬元 。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1/16 11: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標案順利進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全數用盡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經檢討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 (1)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C901030水泥製造業或 (2)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及C901030水泥製造業或 (3)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C90104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或 (4)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及C90104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或 (5)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或 (6)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及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二、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允許由分包廠商代替投標廠商應符合之部分資格。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 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本次僅就未購足數量(11,500公噸)進行招標。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承辦人員:魏小姐;電話:(02)27961833分機21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焚化再生粒料委託處理費
預估數量
11500
單位
公噸
截標時間
113/01/16 11: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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