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208C0023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博愛校區勤樸樓高壓電力設備更新改善工程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2/03/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基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00,000
原始預算
$ 12,372,241
底價金額
$ 12,000,000
決標折數
81.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lb0801@gov.taipei
洽辦機關 3.79.4.93臺北市立大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1 11:00
開標時間 112/03/21 16:00
開標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於 150 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 點第3 項第2 款第1 目。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視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底價 新臺幣12,000,000元 。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大學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承辦人員:林欽耀;電話02-23113040轉135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限:112年6月19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1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lb0801@gov.taipei
洽辦機關
3.79.4.93臺北市立大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1 11:00
開標時間
112/03/21 16:00
開標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於 150 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 點第3 項第2 款第1 目。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視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底價
新臺幣12,000,000元 。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大學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承辦人員:林欽耀;電話02-23113040轉135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限:112年6月19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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