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202P0013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環保清潔車輛汰換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2/03/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29,184,000
原始預算
$ 37,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9
原公告日 112/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17 09:00
開標時間 112/03/17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JA01010汽車修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 融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本府防疫相關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說明如下: 1.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規範。 3.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2年3月1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5.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2月13日、112年3月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規範、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 3.截標投標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至112年3月17日上午9點及112年3月17日上午10點。 4.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2年3月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延長至112年6月15日。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6.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7.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2月1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黃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6月13日。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890,000元整。 第2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2,250,000元整。 第3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420,000元整。 第4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 740,000 元整。 第5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460,000元整。 ※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第1組: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2組: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3-1組-廢棄物清運卡車(15噸):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3-2組-廢棄物清運卡車(11噸+緩撞設施):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成。 第4組:自決標次日起17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5-1組-洗街車(15噸):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5-2組-掃街車(12噸):自決標次日起23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7,8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組
預算金額_3 45,00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組
預算金額_4 28,40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4組
預算金額_5 14,800,00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第5組
預算金額_6 29,20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沈春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9
原公告日
112/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17 09:00
開標時間
112/03/17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JA01010汽車修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 融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本府防疫相關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說明如下: 1.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規範。 3.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2年3月1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5.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2月13日、112年3月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規範、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 3.截標投標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至112年3月17日上午9點及112年3月17日上午10點。 4.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2年3月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延長至112年6月15日。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6.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7.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2月1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黃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6月13日。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890,000元整。 第2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2,250,000元整。 第3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420,000元整。 第4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 740,000 元整。 第5組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460,000元整。 ※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第1組: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2組: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3-1組-廢棄物清運卡車(15噸):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3-2組-廢棄物清運卡車(11噸+緩撞設施):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成。 第4組:自決標次日起17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5-1組-洗街車(15噸):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第5-2組-掃街車(12噸):自決標次日起23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7,8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組
預算金額_3
45,00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組
預算金額_4
28,40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4組
預算金額_5
14,800,00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第5組
預算金額_6
29,20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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