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bq1330@gov.taipei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廣慈院民生活區及辦公室相關一般用電、ICT弱電及架設工程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2&orgId=3.79.11&cno=1110722C0129&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06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06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8 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第1階段自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75日曆天內竣工 ,第2階段自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9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E601010)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2.(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3.(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4.(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20,308,26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臺北市北投區 知行路75號;承辦人:趙承偉;電話:(02)2858-1081分機23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1月4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fetched_at
2022-08-18T16:01:58+08:00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2&orgId=3.79.11&cno=1110722C0129&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S308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履約期限
第1階段自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75日曆天內竣工 ,第2階段自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9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E601010)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2.(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3.(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4.(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20,308,26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臺北市北投區 知行路75號;承辦人:趙承偉;電話:(02)2858-1081分機23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1月4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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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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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慈院民生活區及辦公室相關一般用電、ICT弱電及架設工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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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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