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洽辦機關
3.79.8.8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工務局S302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萬元(押標金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 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須為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97巷7號;承辦人員:錢熙瑤;電話02-27124872轉93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限:111年7月25日。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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