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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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保留增購預算金額50%(2項合計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535萬元整)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押標金額度
A項新臺幣26萬元;B項新臺幣1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或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惟投標廠商沿用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仍視為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張麗蕙;電話:02-27208889轉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本案採分項分批交貨,A項分2批交貨,第2批交貨期限為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B項交貨期限為決標次日起算65日曆天一次交清。(詳契約主文第7條)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7月19日。
※本案公告底價(單價):A項每個新臺幣5.09元整;B項每個新臺幣12.09元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A項:行人專用清潔箱及掃路用清潔袋205萬9400個
品項名稱_2
B項:汽油桶用大型清潔袋1萬8,0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