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18C000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舊莊國小等5校聯合發包校舍屋頂防水統包工程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1/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虹泰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75,198
原始預算
$ 19,966,37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53-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3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許偉德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3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25392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wdsyu@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10118C0006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度舊莊國小等5校聯合發包校舍屋頂防水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53-屋頂及防水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7.61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9,966,371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19,966,371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2/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 期望由統包廠商(施工廠商搭配設計單位)責任施工,自行設計選用適當材料及工法(須經PCM審查通過),預期提升目前校舍屋頂防水隔熱效果,避免水氣等破壞混凝土及結構安全性,確保師生運用空間時之安全品質。 (2)效益 因校舍老舊漏水及夏季日曬,造成校舍建築空間窳露及熱舒適性不佳,影響師生身心健康及降低教學品質,祈望透過屋頂防漏材質的改善,有效根除寄有問題,進而延長建築使用年限。 (3)標準 因應防水材料及工法技術之進步,導入現今防水工程最佳設計及解決方案,俾求本案工程既能符合法規標準,同時亦符合政府規範之建築防水工程設計、施工規範。 (4)品質 本案仰賴統包團隊的專業能力,能夠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並以固定價格確保廠商利潤,得到高品質的施工成果。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3/0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3/08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開標室S308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設計20工作天,施工45工作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19,966,371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00號;承辦人:蔡岳翰;電話:02-27821418分機13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7月6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2-25T08:51:10+08:00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wdsyu@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7.61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66,37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 期望由統包廠商(施工廠商搭配設計單位)責任施工,自行設計選用適當材料及工法(須經PCM審查通過),預期提升目前校舍屋頂防水隔熱效果,避免水氣等破壞混凝土及結構安全性,確保師生運用空間時之安全品質。 (2)效益 因校舍老舊漏水及夏季日曬,造成校舍建築空間窳露及熱舒適性不佳,影響師生身心健康及降低教學品質,祈望透過屋頂防漏材質的改善,有效根除寄有問題,進而延長建築使用年限。 (3)標準 因應防水材料及工法技術之進步,導入現今防水工程最佳設計及解決方案,俾求本案工程既能符合法規標準,同時亦符合政府規範之建築防水工程設計、施工規範。 (4)品質 本案仰賴統包團隊的專業能力,能夠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並以固定價格確保廠商利潤,得到高品質的施工成果。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8 10:00
開標時間 111/03/08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20工作天,施工45工作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19,966,371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00號;承辦人:蔡岳翰;電話:02-27821418分機13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7月6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3/08 10:00
開標日期 111/03/08 11: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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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53-屋頂及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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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9.11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3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許偉德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3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25392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wdsyu@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10118C0006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度舊莊國小等5校聯合發包校舍屋頂防水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9,966,371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19,966,371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2/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 期望由統包廠商(施工廠商搭配設計單位)責任施工,自行設計選用適當材料及工法(須經PCM審查通過),預期提升目前校舍屋頂防水隔熱效果,避免水氣等破壞混凝土及結構安全性,確保師生運用空間時之安全品質。 (2)效益 因校舍老舊漏水及夏季日曬,造成校舍建築空間窳露及熱舒適性不佳,影響師生身心健康及降低教學品質,祈望透過屋頂防漏材質的改善,有效根除寄有問題,進而延長建築使用年限。 (3)標準 因應防水材料及工法技術之進步,導入現今防水工程最佳設計及解決方案,俾求本案工程既能符合法規標準,同時亦符合政府規範之建築防水工程設計、施工規範。 (4)品質 本案仰賴統包團隊的專業能力,能夠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並以固定價格確保廠商利潤,得到高品質的施工成果。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3/0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3/08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開標室S308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設計20工作天,施工45工作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19,966,371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00號;承辦人:蔡岳翰;電話:02-27821418分機13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7月6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2-25T08:51:10+08:00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許偉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wdsyu@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66,37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 期望由統包廠商(施工廠商搭配設計單位)責任施工,自行設計選用適當材料及工法(須經PCM審查通過),預期提升目前校舍屋頂防水隔熱效果,避免水氣等破壞混凝土及結構安全性,確保師生運用空間時之安全品質。 (2)效益 因校舍老舊漏水及夏季日曬,造成校舍建築空間窳露及熱舒適性不佳,影響師生身心健康及降低教學品質,祈望透過屋頂防漏材質的改善,有效根除寄有問題,進而延長建築使用年限。 (3)標準 因應防水材料及工法技術之進步,導入現今防水工程最佳設計及解決方案,俾求本案工程既能符合法規標準,同時亦符合政府規範之建築防水工程設計、施工規範。 (4)品質 本案仰賴統包團隊的專業能力,能夠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並以固定價格確保廠商利潤,得到高品質的施工成果。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8 10:00
開標時間
111/03/08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20工作天,施工45工作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19,966,371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00號;承辦人:蔡岳翰;電話:02-27821418分機13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本案係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7月6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3/08 10:00
開標日期
111/03/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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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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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舊莊國小等5校聯合發包校舍屋頂防水統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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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3-屋頂及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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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532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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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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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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