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01C0002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耐震補強暨頂樓及外牆統包工程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1/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寬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970,000
原始預算
$ 199,975,32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芷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江芷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e1109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975,32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整修工程完成後提昇建物整體安全使用性,除改善外牆磁磚剝落及頂樓磁磚破損之情形,亦大幅增加頂樓及戶外休憩空間,並可充分改善本案社會福利大樓環境設施,延長其使用期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5 10:00
開標時間 111/08/05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9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基本設計於決標日起40日內提送,基本設計核定後6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施工: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600日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其中「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199,975,329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魏依瑩;電話:(02)27208889分機799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2月3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採購案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代辦工程,並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委託統包工程案發包業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修正特定條款之「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其餘招標文件無變更,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因非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芷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江芷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e1109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975,32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整修工程完成後提昇建物整體安全使用性,除改善外牆磁磚剝落及頂樓磁磚破損之情形,亦大幅增加頂樓及戶外休憩空間,並可充分改善本案社會福利大樓環境設施,延長其使用期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5 10:00
開標時間
111/08/05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9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基本設計於決標日起40日內提送,基本設計核定後6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施工: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600日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其中「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199,975,329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魏依瑩;電話:(02)27208889分機799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2月3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採購案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代辦工程,並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委託統包工程案發包業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修正特定條款之「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其餘招標文件無變更,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因非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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