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mc229@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留1.增購預算金額225%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34,441,875元整。2.延長契約期限27個月之權利。以上增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包含:JA01010汽車修理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或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承辦人員:呂煥章;電話:02-27208889#176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派工單開立期限自機關通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3月12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1年度車輛維修保養(第三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5,307,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