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游嘉慧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31 |
| raw_text_length | 2729 |
| 機關代碼 | 3.79.11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 單位名稱 |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
| 聯絡人 | 游嘉慧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31 |
|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anneyou@mail.taipei.gov.tw |
| 標案案號 | 1101130S0219a111 |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廚餘前處理設施操作維護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15.2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5,50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詳細價目表第一部分增購2個月及金額上限新臺幣90萬6,000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1/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19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1/19 11:00 |
| 開標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機關提供設施供廠商操作。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指定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E604010機械安裝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或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惟投標廠商沿用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仍視為合格標。 |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 |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其他 |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