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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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79.12.3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第三區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2,524,920元,詳實施計畫第玖點及第壹拾肆點。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或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
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042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承辦人員:趙國妤;電話:02-23615295分機66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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