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現代文學、古典文學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世新大學(中文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現代文學、古典文學
學歷:
東吳大學中文系博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華電視公司
職稱:製作人兼主持人
所任工作:節目企劃製作及主持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博士
自由創作者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學跨域創作研究所
職稱:客座助理教授
所任工作:教學
學歷:
德國漢堡大學犯罪學博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
職稱:助理教授
所任工作:研究及教學
學歷:
國立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
聯合報副刊副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自由創作者
職稱:自由創作者
所任工作:散文創作
學歷: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學士
自由創作者_2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局長
所任工作:規劃該市文化政策及綜理局務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局長
所任工作:規劃該市文化政策及綜理局務
學歷: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科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文化建設科科長
所任工作:各項業務計畫之擬定、推行及督辦
學歷:
英國約克大學文化資產博士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研究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職稱:科長
所任工作:綜理科務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碩士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職稱:副局長
所任工作: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學歷: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10/08/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山南路11號B2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0/09/29 - 111/11/30 (預估)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評選委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是 廖玉蕙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現代文學、古典文學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世新大學(中文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現代文學、古典文學
學歷:
東吳大學中文系博士
是 劉蕙苓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華電視公司
職稱:製作人兼主持人
所任工作:節目企劃製作及主持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博士
是 張娟芬 自由創作者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學跨域創作研究所
職稱:客座助理教授
所任工作:教學
學歷:
德國漢堡大學犯罪學博士
是 徐國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
職稱:助理教授
所任工作:研究及教學
學歷:
國立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
是 王盛弘 聯合報副刊副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自由創作者
職稱:自由創作者
所任工作:散文創作
學歷: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學士
是 王志誠 自由創作者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局長
所任工作:規劃該市文化政策及綜理局務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局長
所任工作:規劃該市文化政策及綜理局務
學歷: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
是 鄧文宗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科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文化建設科科長
所任工作:各項業務計畫之擬定、推行及督辦
學歷:
英國約克大學文化資產博士
是 李秉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研究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職稱:科長
所任工作:綜理科務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碩士
是 陳譽馨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職稱:副局長
所任工作: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學歷: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為新臺幣12,530,000元,含徵文獎金新臺幣2,230,000元(代收轉付性質)。總經費扣除徵文獎金後,實際委辦預算為新臺幣10,300,000元,廠商僅須就實際委辦費用報價。實際委辦費用加上徵文獎金,始為實際決標金額。
2. 得標廠商原始報價為新臺幣10,300,000元(含徵文獎金應為新臺幣12,530,000元),經第一次減價後書面表示願以底價承作(底價為新臺幣10,300,000元,不含徵文獎金)。
3.廠商減價後結果(新臺幣10,300,000元)加上徵文獎金(新臺幣2,230,000元),實際決標金額為新臺幣12,38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