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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及點交為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電機相關科系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及電機相關科系任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二、允許共同投標,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51%,另任一成員所佔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10%,家數以3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三、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應本府工務局組織修編,「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改制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相關招標公告資訊及招標文件一併修正。
二、招標公告資訊修正內容:
1.機關資料:
(1) 「機關代碼」由「3.79」改為「3.79.11」。
(2) 「機關名稱」由「臺北市政府」改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2.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之「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由「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改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三、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含代辦機關名稱、第13點第3項第1款第1目第16子目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及投標封套;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及收領標處位置圖(修正位置圖名稱及單位名稱)。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2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辦理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1.採購契約。
2.需求說明書。
3.契約附件清單。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2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辦理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1.投標須知。
2.需求說明書。
3.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有專案管理)
三、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 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2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凌清旭;電話:02-27772186轉268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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