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19SC010 已決標公告

富德納骨設施擴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0/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章安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760,000
原始預算
$ 37,762,000
底價金額
$ 37,7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采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6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徐采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6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uni169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1.8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9/01
原公告日 110/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08 11:00
開標時間 110/09/08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工程完竣且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說明如下: 1.更新投標須知(含附錄、附表),並更正招標公告之「機關代碼」、「機關名稱」、「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等資訊。 2.以上更正內容詳見「修正對照表」。 3.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4.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8月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承辦人員:陳韋均,電話:02-27593001轉341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採購案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代辦興建,並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委託「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委託技術服務案發包業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8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采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6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徐采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6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uni169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1.8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9/01
原公告日
110/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08 11:00
開標時間
110/09/08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工程完竣且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說明如下: 1.更新投標須知(含附錄、附表),並更正招標公告之「機關代碼」、「機關名稱」、「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等資訊。 2.以上更正內容詳見「修正對照表」。 3.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4.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8月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承辦人員:陳韋均,電話:02-27593001轉341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採購案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代辦興建,並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委託「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委託技術服務案發包業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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