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22 已決標公告

106年臺北市土壤液化潛勢圖製作暨地質鑽探補充調查專業服務工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6/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920,000
原始預算
$ 41,92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56774#677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56774#6774
傳真號碼 (02)27596990
電子郵件信箱 sect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000萬元之權利,補助經費經行政院內政部核定後,機關得續約辦理,如嗣後預算金額或開發進度調整有所變動,則依當年實際金額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41,9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1
原公告日 106/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依據工作計畫書第陸點所訂各階段工作期程完成各階段交付項目,經審查通過,且依審查意見修正完畢後,再送機關核定,於核定日(以下核定日皆以機關發文日為準)翌日7日內將核定版送交機關備查。前述機關審退請廠商限期改正次數以2次為限,經第3次審查仍未完成改正者,則以通知之次日起算,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算逾期違約金,並於完成各階段全部工作(含配合事項)後,彙整資料以書面文件向機關申報驗收,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大地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大地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或其他相關業類。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押標金 免收押標金。
保固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履約保證金額度 免收履約保證金。
特別規定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尚未完成墊付案函請市議會同意前,因業務需要並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後保留決標,俟預算經立法機關通過後,依招標文件(如投標須知第59條)規定辦理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56774#677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56774#6774
傳真號碼
(02)27596990
電子郵件信箱
sect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000萬元之權利,補助經費經行政院內政部核定後,機關得續約辦理,如嗣後預算金額或開發進度調整有所變動,則依當年實際金額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41,9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1
原公告日
106/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依據工作計畫書第陸點所訂各階段工作期程完成各階段交付項目,經審查通過,且依審查意見修正完畢後,再送機關核定,於核定日(以下核定日皆以機關發文日為準)翌日7日內將核定版送交機關備查。前述機關審退請廠商限期改正次數以2次為限,經第3次審查仍未完成改正者,則以通知之次日起算,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算逾期違約金,並於完成各階段全部工作(含配合事項)後,彙整資料以書面文件向機關申報驗收,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大地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大地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或其他相關業類。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押標金
免收押標金。
保固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履約保證金額度
免收履約保證金。
特別規定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尚未完成墊付案函請市議會同意前,因業務需要並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後保留決標,俟預算經立法機關通過後,依招標文件(如投標須知第59條)規定辦理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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