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ect8@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000萬元之權利,補助經費經行政院內政部核定後,機關得續約辦理,如嗣後預算金額或開發進度調整有所變動,則依當年實際金額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依據工作計畫書第陸點所訂各階段工作期程完成各階段交付項目,經審查通過,且依審查意見修正完畢後,再送機關核定,於核定日(以下核定日皆以機關發文日為準)翌日7日內將核定版送交機關備查。前述機關審退請廠商限期改正次數以2次為限,經第3次審查仍未完成改正者,則以通知之次日起算,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算逾期違約金,並於完成各階段全部工作(含配合事項)後,彙整資料以書面文件向機關申報驗收,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大地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大地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或其他相關業類。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特別規定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尚未完成墊付案函請市議會同意前,因業務需要並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後保留決標,俟預算經立法機關通過後,依招標文件(如投標須知第59條)規定辦理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