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1085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4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4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除製作紙本契約書外,另須於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廠商請先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以加速決標後副本電子契約簽署進度。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電話:02-27593001轉3122、傳真:02-2759-27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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