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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1084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大地、水利、水土保持。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大地、水利、水土保持。
(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與土木、大地、水利、水土保持等有關之章程內容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7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7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投標須知規定,廠商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開標時通知廠商說明後,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提出說明之權益)
◎本案委員名單:陳智盛委員、王瑞褀委員、丁煒宏委員、徐瑞億委員、方偉委員,共計5名。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除製作紙本契約書外,另須於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廠商請先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以加速決標後副本電子契約簽署進度。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電話:02-27593001轉3130、傳真:02- 2759-27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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