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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於契約期滿後,得保留後續擴充2年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府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a.A201010造林業。
b.I101070農、林、漁、畜、牧顧問業相關。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選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委員李桃生、委員林敏宜、委員黃裕星、委員林國銓、委員袁孝維、委員張國偉、委員梁成兆,共計7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電話:02-27593001轉3813、傳真:02-2759-276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