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O1102076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臺北大縱走活動行銷宣導品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隆毛巾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28,300
原始預算
$ 2,638,2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7 - 除服裝以外之紡織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哲緯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813
機關代碼 3.79.11.8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聯絡人 江哲緯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813
傳真號碼 (02)27592769
電子郵件信箱 ge-1085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7 17:00
開標時間 110/10/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每項標的依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訂底價,最有利標決標。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決標會議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押標金額度:無須繳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須繳納保固保證金。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0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為最有利標,投標廠商應依投標文件規定提送服務建議書。 ◎本案委員名單:陳智盛委員、張國偉委員、葉曾欽委員、蕭美鈴委員、李俊格委員,共計5名。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及量體溫,未配合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洽公人員應說明申辦業務(含主辦機關)或出具開會通知單、廠商識別證等,於完成登記後方得進入,為避免延誤洽公期程,請投標廠商投標即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預留進出時間,提前到達會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電話:02-27593001轉3813、傳真:02-2759-27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哲緯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813
機關代碼
3.79.11.8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聯絡人
江哲緯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813
傳真號碼
(02)27592769
電子郵件信箱
ge-1085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7 17:00
開標時間
110/10/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每項標的依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訂底價,最有利標決標。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決標會議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押標金額度:無須繳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須繳納保固保證金。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0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為最有利標,投標廠商應依投標文件規定提送服務建議書。 ◎本案委員名單:陳智盛委員、張國偉委員、葉曾欽委員、蕭美鈴委員、李俊格委員,共計5名。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及量體溫,未配合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洽公人員應說明申辦業務(含主辦機關)或出具開會通知單、廠商識別證等,於完成登記後方得進入,為避免延誤洽公期程,請投標廠商投標即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預留進出時間,提前到達會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電話:02-27593001轉3813、傳真:02-2759-27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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