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593001分機381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ge-10833@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改善及設施維護工程(分2項)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3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31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北區:新臺幣 630,000 元;第二項南區:新臺幣 280,000 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 書室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至契約規定事項完成止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先行修正第9條第28款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事項如下:
1.工程招標文件清單:增加19發包圖說(含北區、南區)。
2.投標封套:截止投標日109年3月30日,開標日109年3月31日。
3.空白標單(北區、南區):增加標單詳細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標單資源統計表3張表格。
4.補充文件:發包圖說(含北區、南區)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工程招標文件清單、投標封套、空白標單(北區、南區)、發包圖說(含北區、南區),並檢附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供參。
三、本案變更之招標文件,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延至109年3月30日,開標日延至109年3月31日。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25日,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3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至政府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資。
六、請注意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均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各分項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
(1)資格審查:109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決標會議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預算金額:
(1)第1項:新臺幣12,734,400元
(2)第2項:新臺幣5,715,900元
◎押標金額度:
(1)第1項:新臺幣630,000元
(2)第2項:新臺幣280,000元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履約期限:
(1)第1項: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內竣工。
(2)第2項: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3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3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為公開評選最有利標,投標廠商應依投標文件規定提送服務建議書,另投標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工程將參加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卓越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及行政院農委會優良農建工程獎等3項選拔。
◎本案委員名單:
徐明輝委員、陳志南委員、施邦築委員、陳明杰委員、林士斌委員、吳健羣委員、張緯華委員,共計7名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109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改善及設施維護工程(北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2,734,4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109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改善及設施維護工程(南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5,715,900元
fetched_at
2020-03-20T01:50:06+08:00
電子郵件信箱
ge-10833@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北區:新臺幣 630,000 元;第二項南區:新臺幣 280,000 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 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至契約規定事項完成止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先行修正第9條第28款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事項如下: 1.工程招標文件清單:增加19發包圖說(含北區、南區)。 2.投標封套:截止投標日109年3月30日,開標日109年3月31日。 3.空白標單(北區、南區):增加標單詳細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標單資源統計表3張表格。 4.補充文件:發包圖說(含北區、南區)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工程招標文件清單、投標封套、空白標單(北區、南區)、發包圖說(含北區、南區),並檢附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供參。 三、本案變更之招標文件,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延至109年3月30日,開標日延至109年3月31日。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25日,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3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至政府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資。 六、請注意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均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各分項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 (1)資格審查:109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決標會議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預算金額: (1)第1項:新臺幣12,734,400元 (2)第2項:新臺幣5,715,900元 ◎押標金額度: (1)第1項:新臺幣630,000元 (2)第2項:新臺幣280,000元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履約期限: (1)第1項: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內竣工。 (2)第2項: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3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3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為公開評選最有利標,投標廠商應依投標文件規定提送服務建議書,另投標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工程將參加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卓越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及行政院農委會優良農建工程獎等3項選拔。 ◎本案委員名單: 徐明輝委員、陳志南委員、施邦築委員、陳明杰委員、林士斌委員、吳健羣委員、張緯華委員,共計7名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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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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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改善及設施維護工程(分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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