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O1082088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山區道路改善及維護工程(竹子湖頂湖段及湖底支線等2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士山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50,000
原始預算
$ 9,8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亭君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131
機關代碼 3.79.11.8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聯絡人 陳亭君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131
傳真號碼 (02)27592728
電子郵件信箱 ge-1011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06
原公告日 108/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之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工程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如本案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採購案為採用最有利標決標,公告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50,000元整,投標書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本工程將參加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卓越獎、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等2項選拔。 ◎本案委員名單:委員吳健羣、委員張緯華、委員陳政予、委員陳益昭、委員王昭堡、委員陳得意、委員王韻瑾,共計7名。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如下:圖說、預算書。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08年5月8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08年5月9日上午10時假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本次更正公告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5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5月7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4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亭君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131
機關代碼
3.79.11.8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聯絡人
陳亭君
聯絡電話
(02)27593001#3131
傳真號碼
(02)27592728
電子郵件信箱
ge-1011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06
原公告日
108/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之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工程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如本案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採購案為採用最有利標決標,公告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50,000元整,投標書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本工程將參加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卓越獎、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等2項選拔。 ◎本案委員名單:委員吳健羣、委員張緯華、委員陳政予、委員陳益昭、委員王昭堡、委員陳得意、委員王韻瑾,共計7名。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如下:圖說、預算書。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08年5月8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08年5月9日上午10時假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本次更正公告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5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5月7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4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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