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cyh10215@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一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本標案決標日起,至機關完成本標案之驗收工作且無其他待辦事項日止 (分階段提送履約成果)。(詳見需求規範書)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 EZ08011測繪業
三、學校
四、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履約期限]: 自本標案決標日起,至機關完成本標案之驗收工作且無其他待辦事項日止 (分階段提送履約成果)。(詳見需求規範書)
[設計科承辦人]:河川管理科 吳致鴻 電話(02)27208889轉2661
[投標及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方式]:與評選優勝廠商議價
[領標期限]:105/7/12—105/7/25/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5年7月2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5年7月22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需求規範書」第二條第(二)項第7款第(2)目之部分內容。
*本次招標已修改招標文件,與前2次公告不同,為第1次招標,廠商應重新領標。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公開評選之時間地點。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吳致鴻 電話(02)27208889轉2661
領標期限
105/7/12—105/7/25/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5年7月20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需求規範書」第二條第(二)項第7款第(2)目之部分內容。
*本次招標已修改招標文件,與前2次公告不同,為第1次招標,廠商應重新領標。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公開評選之時間地點。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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