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11-99-111-0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委任律師處理確認土地所有權存在(或塗銷土地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暨法律意見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
原始預算
$ 9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杜惠音
聯絡電話 (02)27202666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杜惠音
聯絡電話 (02)27202666
傳真號碼 (02)27202651
電子郵件信箱 da_isabel@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 副總工程司室 (市府大樓 7 樓 南 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全案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逾履約期限,案件仍未經司法機關判決者,廠商應繼續履約至該審級或程序終結為止)。2.各案履約期限:(1)廠商應依法律規定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相關書狀,及程序中配合機關需求,於合理期間提出書狀,並轉送法院、對造等相關單位。(2)依機關通知之時間參與會議。3.各案交付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律師事務所:a.律師證書。b.律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外國廠商得否參與投標 不得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預付款 無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
保固保證金額度
物價指數調整 不適用
設計科承辦人 綜計科 魏瑞雲 電話(02)27208889分機2618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開標
領標期限 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1 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 年 1 月 6 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 年 1 月 10 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1、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餘請詳閱本案勞務採購契約、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4、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聯絡人
杜惠音
聯絡電話
(02)27202666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杜惠音
聯絡電話
(02)27202666
傳真號碼
(02)27202651
電子郵件信箱
da_isabel@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 副總工程司室 (市府大樓 7 樓 南 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全案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逾履約期限,案件仍未經司法機關判決者,廠商應繼續履約至該審級或程序終結為止)。2.各案履約期限:(1)廠商應依法律規定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相關書狀,及程序中配合機關需求,於合理期間提出書狀,並轉送法院、對造等相關單位。(2)依機關通知之時間參與會議。3.各案交付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律師事務所:a.律師證書。b.律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外國廠商得否參與投標
不得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預付款
無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
保固保證金額度
物價指數調整
不適用
設計科承辦人
綜計科 魏瑞雲 電話(02)27208889分機2618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開標
領標期限
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1 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 年 1 月 6 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 年 1 月 10 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1、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餘請詳閱本案勞務採購契約、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4、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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