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isabel@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於111年度預估增購數量為200套,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56萬元。由機關於111年度統計數量後通知廠商確認。如111年度預算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停止本項政策時,機關得終止或調整本案後續擴充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分 3 批交貨,廠商得依據實際作業時間,於簽約日起30日內提出分批交貨
日期及數量之計畫交機關核定,惟不得大於3批次,否則採一次交清。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C302010織布業、C303010不織布業、C306010成衣業2.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3.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設計科承辦人
工務科 周根杉 電話(02)27208889分機267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0年 5 月 26 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1、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2、餘請詳閱本案財物採購契約、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4、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公開評選之時間地
點。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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