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isabel@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翌日起30天內通知廠商增購數量(上限60套,每套2,600元)並以實際數量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 總工程司室 (市府大樓 7 樓 南 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0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含套量)。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C301010、C302010、C303010、C305010、C306010、C307010、C399990(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製品製造業)。2、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3、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設計科承辦人
下工科 曹昱東 電話(02)2725819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5年 11月 4 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1、餘請詳閱本案契約草稿、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3、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公開評選之時間地點。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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