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00204020010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臺北市野生動物棲息地整理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川億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00,000
原始預算
$ 7,854,811
底價金額
$ 7,200,000
決標折數
97.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67.4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9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或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工程科 孫偉銘 電話(02)27208889轉8180
其他:公告底價金額 : 新臺幣7,200,000元整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領標期限 :114/7/17—114/7/28/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4年7月21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4年7月24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67.4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9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或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工程科 孫偉銘 電話(02)27208889轉8180
其他:公告底價金額
: 新臺幣7,200,000元整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領標期限
:114/7/17—114/7/28/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4年7月21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4年7月24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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